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首出台 4月1日起实施 送水工不能穿挎篮背心上门———
今后,送桶装水的车应为密闭式的,以保证水不被日晒雨淋。记者上午获悉,由北京冷饮食品协会制定的《北京市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》(下简称《规范》)将于今天下午正式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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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已有近180家瓶(桶)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,其产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,但一些经营桶装水的水店却很不规范。为此,此《规范》经市商务局、市工商局审查,作为行业规范发布试行。
《规范》要求:水店经营者应将经营资质证件的“正本”悬挂于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,便于消费者监督查验。
水店经营场所须避开化工类或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不安全环境,避开公共厕所或公共垃圾场等容易造成细菌滋生与传播的场所。
水店的营业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,并应严格区分水店经营区和生活区。水店经营场所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。
对于水店的从业人员,《规范》要求须佩戴《健康证》上岗;送水工应统一着工装,条件暂不具备的,着装也应干净整洁;送水工夏季送水时不穿挎篮背心、不光膀子、不穿拖鞋;送水进户提倡穿戴一次性鞋套等。
水店应为客户建立送水档案,并应为客户保密;对需要开发票的客户,应按规定开具发票;送水车应采用密闭式的三轮车或其它运输工具,保证运水时桶装水不被日晒、雨淋。
按规定,水店应从正规渠道购进桶装水,并对所经销的桶装水须保留进货凭证,如客户要求查看,应予以提供。水店严禁制造、销售假水。
此外,对于售后服务,《规范》提出,对于客户提出清洗饮水机的要求,送水工有义务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,使用合格消毒液等洗涤用品,以保证客户的安全等。
从4月1日,本市水店须按此规定设立,不达标者将按此规范整改。目前,先将其作为行业规范实施,待实践检验后,将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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